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进一步规范水运建设市场和港口工程试运行期内的港口经营行为,近日,交通运输部组织部水运局、海事局、安质司等部门成立督查组,在省交通运输厅的陪同下,来宁进行了专项督查。
10月17日下午,部督察组重点听取了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及南京海事局关于港口工程超试运行期经营专项治理、港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承接、未批先建专项整治工作的汇报,并于10月18日赴龙潭港区四期集装箱码头、大厂港区南热码头等国家重点水运工程现场进行了核验,问询了建设经营情况,调阅了工程审批资料。督查组肯定了南京的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