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京市长江干线水域非法浮吊设施码头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宁政传〔2017〕24号)要求,7月2日,市整治办联合浦口区政府、海事、公安等部门对南京长江干线部分船厂前沿水域新增添的非法浮吊设施开展联合执法与强制清拖行动。
行动前,整治办会同各部门召开了会议,并组织联合执法人员对浮吊业主下发了《公告》,限定其3日内自行驶离南京长江干线及内河水域;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水路、陆路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执法艇4艘,拖带及工程船3艘,行动中,驱离南京长江水域非法浮吊7艘,业主自行拆解浮吊2艘,强制拆解非法浮吊1艘,清拖至临时停靠水域1艘,有力打击了非法浮吊设施滞留我市水域,违法生产作业行为。
下一步,各部门将依据职责加强巡查和执法工作,严禁非法浮吊设施在我市长江及内河水域滞留、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