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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港政处联合海事部门开展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专项检查行动
新闻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9/9/26 10:22:00

为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9}52号)的要求,近期,南京市港政处联合南京海事局共同对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和港口船舶岸电使用情况进行突击检查。9月18日,港政和海事部门执法人员对南京沿江天宇、江盛、龙集、明州、天辰、新生圩港务等6家码头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

根据市港政处《关于加强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8月22日港政和海事部门联合召开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本次专项检查重点对港口企业船舶生活污水、垃圾接收设施配置情况、船舶污染物接收联单系统使用和业务开展情况、船舶岸电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从本次检查的6家企业情况来看,各单位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标识牌和告示牌已经设置到位,船舶污染物接收联单系统已经开通,基本按要求配置船舶生活垃圾接收设施。检查中也发现个别码头船舶垃圾桶配置不符合要求,部分码头环保专员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联单系统和业务流程不熟悉等问题,已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为进一步做好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工作,港政和海事部门积极做好现场宣传工作,要求各码头企业要切实落实《水污染防治法 》的规定,既要具备污染物接收能力,也要做到污染物应收尽收,保障污染物接收转运工作长效稳定的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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