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化开展小型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优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深入推进船舶检验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解决船舶检验领域人民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主动回应社会对船舶检验“简捷、便民、高效”的需求,南京市交通综合执法局五支队开展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小型船舶检验优化试点工作。
其中,对守信主体,结合要求,五支队对普通货船、工程船(除起重船外)、推(拖)船、载客12人及以下的船舶推出免检机制;对于不满足免检条件的且未达到特别定期检验船龄或未纳入《小型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优化试点工作指南》第十五条规定的需加强检验船龄的实施范围内的船舶,结合质量诚信管理,在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质量记录良好的前提下,推出相应检验替代方式实施;对于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被列入质量不诚信名单的,或有质量不诚信行为的以及其他相关情形的,五支队停止实施《指南》并取消其船舶纳入小型船舶检验优化试点名录。
自2022年11月10日以来,五支队梳理出符合小型船舶检验优化试点船舶219艘并进行了分类,积极向相关公司宣贯工作要求。截至2023年3月20日共完成试点船舶55艘,其中免年度检验船舶45艘,免中间、坞内检验船舶1艘,免年度、坞内检验船舶4艘,替代检验船舶5艘。
下一步,市交通综合执法局五支队将把推动船舶检验信用管理作为落实船检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优化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方式,推动信用与交通深度融合,打造信用船检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