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6年11月24日至25日,由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会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和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组成的验收组,对嘉兴港口岸扩大开放准备工作进行了验收。
验收组现场检查了海盐港区海盐码头、嘉实码头和独山港区独山港务码头、上港集团平湖独山港码头10个泊位的查验场地及配套设施、查验业务用房等,听取了口岸扩大开放和建设准备工作情况汇报。验收组认为,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嘉兴港口岸扩大开放工作,口岸查验场地及配套设施基本建成,现场监管条件符合有关规定,查验单位业务用房满足查验工作需要;查验人员能够承担当前查验任务,一致同意嘉兴港口岸扩大开放通过国家验收。
嘉兴港分为独山、乍浦、海盐三个港区,乍浦港区于1996年获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为适应港口与腹地经济的发展需求,嘉兴市政府从2007年开始着手嘉兴港口岸扩大开放申报准备工作,并于2014年12月24日获国务院正式批复。这次扩大开放,标志着嘉兴港全港域获得了国际通行证,对于促进“一体两翼多联”的浙江省港口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自扩大开放获得国务院批复以来,嘉兴检验检疫局在上级部门有力指导下,主动提前介入,跟踪推进,以高标准、严要求和务实的举措,全力支持嘉兴港口岸扩大开放工作。一是认真研究制定港区建设检验检疫监管需求,指导独山港区和海盐港区建设规划;二是给予业主方在检验检疫业务用房建设、专业设备配备、标志牌的设置、管理制度的建立等方面的帮助;三是加强口岸检验检疫人员配备和职能建设,做精做强口岸业务,为嘉兴港口岸扩大开放通过验收以及各项检验检疫业务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