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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厅港航局进一步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工作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7/9/11 14:00:00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港航局持续抓好港航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港航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促进港航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一是加快推进《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编制和发布实施。已发布实施的,按照建设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未完成的市将于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编制工作。二是加强港口作业扬尘防治工作。严格落实装卸机械操作规程,强化含颗粒物货种作业标准,优化改善易扬尘货种生产工艺,设立防风防尘网和喷淋设施,推进粉尘源头治理;严格落实苫盖、洒水、清扫、车辆清洗等各项粉尘防治措施,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三是大力推进电能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建设,集装箱、客滚、邮轮、大型散货、工作船码头按时完成交通运输部下达的岸电改造任务目标;对于已投入使用特别是获国家财政补贴的岸电项目用电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存档工作。四是切实加强环渤海港口柴油货车集疏港煤炭管理。潍坊港7月底已禁止接收柴油货车运输的集疏港煤炭,8月底烟台港停止接收柴油货车运输的集疏港煤炭,且港口企业不再签订柴油货车运输集疏港煤炭合同。五是进一步推进船型标准化。积极治理船舶污染,实施非标准船型改造,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按规定加快现有非标准船舶、老旧船舶的环保设施更新改造,2020年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难以改造的限期予以淘汰。六是全力防范南水北调航运环境风险。加强南水北调沿线航运环境保护,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京杭运河山东段全线禁止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船舶运输;自2018年起,未按规定加装污水处理装置或储存舱(柜)船舶禁止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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