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近日获悉,《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草案)在11月30日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针对我省水上交通安全现状,明确了涉及水上交通安全的政府、部门主要职责,落实监管对象主体责任,对有可能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行为、生产作业等明确了禁止性条款,法律责任明确合理。
《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草案)历经两年时间起草修改,将于近期发布并实施。届时,2000年1月15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