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索:
网站首页 | 协会章程 | 港口简介 | 计划总结 | 新闻动态 | 协会信息 | 政策法规 | 调查研究 | 正在办理 | 在线咨询 |
 
热门新闻
没有记录
 
 
厦门港减免费收支持港航企业发展
新闻来源:来源:中国水运网  发布时间:2020/2/25 10:20:00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港航企业共渡难关,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港航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厦府办〔2020〕12号),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对厦门港集装箱货物的货物港务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全免;对在厦门港引航的所有船舶在《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降低厦门港部分港口收费标准的通知》(厦府〔2019〕131号)的基础上再打五折收费,对6万净吨以上的集装箱船舶,按净吨6万吨封顶计收引航费;对国际中转、内支线中转的外贸集装箱港口作业包干费(集装箱装卸船作业)按照各航运企业与港口经营企业签署协议的收费标准降低10%计收;对租用政府性经营或国有企业经营的停车场的集装箱拖车企业,停车费2月份全免、3~4月份减半。

《方案》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其中“船舶引航费收费标准减半”从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国家、省、市、区另有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版权所有:中国港口  维护单位:南京港口协会   沪ICP备05056019号  沪公网安备31022102000114号   管理